经新捕京3522com基础教育部审核,附件中的学生拟被批准修读我院双学位专业。

公示时间:521-25日。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(签有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)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(理科1号楼1118)。


双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20180521.xls